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建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半岛手机版app,半岛(中国)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养一批辅导员领军人物及优秀团队,经研究决定组建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拟立项建设5-10个校级辅导员工作室。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工作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1.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若干名。

2.所在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健全,辅导员队伍坚强有力,工作扎实,经验丰富,成效明显。

3.工作室应围绕“思想理论教育与价值引领、党团与班

级建设、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与资助服务、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网络思政与智慧思政、危机事件应对与重大风险防范、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和水平提升”等的某一方面开展研究和创新实践工作,有明确具体的研究课题。

(二)工作室主持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原则上为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

2.具有较高的学生工作能力或学生工作领导能力,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生工作论文或个人获得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表彰奖励等。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时间:3月7日至4月7日。

(二)申报方式:各学院按照申报条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推荐,填写《半岛手机版app,半岛(中国)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huay@mdit.edu.cn,并提交支撑材料。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每个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可推荐申报1个工作室。

(二)学校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参评工作室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工作室进行评审。

(三)实地考评。党委学生工作部对拟建设工作室进行现场实地考评。

(四)公示挂牌。研究审议后,对工作室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并为工作室命名、挂牌。

五、管理考核

学校将对立项建设的工作室给予相应的政策与经费支持,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完善退出机制。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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